從TPP看社會契約論
人類社會中所以有政府的存 在, 同時政府可以要求人民服從並履行某些政府功 能, 其原因在於人民與政府之間有「 契約 」關系,此為西方政治會思想上的「 社會契約 ( Social Contract )」理論。 盧梭( Jean-Jacques Rousseau, 1712-1779 )在《 社會契約論 》提到社會契約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時,說:「找到一種『 結合 』方式,它用全部共同的力量來捍衛和保護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產,每個雖與眾人結合,卻只服從他自己,並且和從前一樣自由。」這個「 結合 」的約定所產生的並非是個獨立的訂約者,而是抽象的集體;這個集體從結合的約定中,由其成員行使投票權,獲得生命共同體的共識,一起展現集體意志。由許多結合者組成的「 集體 」,現在稱為共和國、或「 政治實體 」,中華民國在台灣參加的 APEC 則稱為「 經濟實體 ( Economy Body )」。盧梭又說:「當『 政治實體 』被動時,其成員就稱之為國家;當它主動時,就稱為主權體;當把它與同類進行比較時,它就稱為權力。至於『 結合 』者,作為集體,他們稱為『 人民 』;作為個人及主權權威參與者,他們是『 公民 』。」他並且強調,政治實體、或主權體的存在,必須以「 契約的神聖性 」作為前提,不管對內或對外,絕對不能作出任何違反此一「 結合約定 」之事;是故,由個人( 個別結合者 )組成的主權體,不能損害任何個人的權益。盧梭主張:「為使社會契約不致於淪為空洞的教條,所以不論是誰,皆應服從普遍意志。個人從自然狀態到社會狀態轉變中,『 公義 』的行為取代了本能,他們的行為具有了從前不具有的『 道德性 』。」 先祖郭標的企業王國因為在 1937 年拒用其船隊載運慰安婦,而遭日本軍國主義者殘忍地抄家滅族;因此,我才有機會在 APEC 2006 CEO Summit 向安倍晉三提出從靖國神社迎靈先伯郭坤玉回台南的要求,有人笑稱:「安倍在 2007 年第一任首相做未滿一年被你伯父嚇到而逃離首相官邸 --- 」其實是「 內閣制 」做不好就下台,安倍於 2012 年 12 月 26 日 重回首相職位,轉眼已經六年多,美國川普總統丟掉的 TPP 在他手上升級為「 CPTPP 」在 1 月 14 日 生效 — 形成一個 5 億人、 11 兆美元的新興自由貿易區,和歐盟簽署的「 EPA (The EU